新竹市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幼兒交通費補助
發布日期: 2024-05-09
補助對象:
經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列冊,並具備下列資格之幼兒:
一、設籍並就讀於新竹市公、私立幼兒園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。
二、無法自行上下學,須由專人專車接送者。
三、幼兒園(機構)未提供免費交通車之服務或雖有提供交通車,然扣除交通車乘坐容量後仍無法服務者。
前項支持服務須納入特殊教育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之中。
補助額度:
上課期間,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800元,不足一個月者,以一個月計
申請方式:
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。由幼兒園將有關證件及資料報市府審查後,補助經費核撥各幼兒園,由園所代為轉發家長。
聯絡資訊:
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03-5216121#264